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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转发:关于进行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0-14 点击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2002] 5号文件和吉林省教育厅、新华社吉林分社[20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1.采集对象

    在读期间未采集过电子图像信息且拟于2015年12月份毕业以及2016年6月份毕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外国留学生不在采集范围之内。

    2.报名方式

    本次拟参加现场采集的研究生,必须于10月21日16点之前,通过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一)。未经管理系统报名的研究生,由于基本信息未在新华社吉林分社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系统备案,将无法进行现场采集。

培养单位可利用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报名和统计报名情况,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一。

    3.采集时间

    2015年10月26日、27日、28日、29日四天(各培养单位采集顺序见附件二)

    4.采集地点:

    前卫南区无机超分子楼一楼报告厅(采集地点路线图见附件三)

    5.现场采集流程

    学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按学院为单位排序,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现场每人交费20元,准确填写图像信息采集统计表(附件四),经工作人员利用专用设备审核身份信息后,进行图像采集,结束后有序及时退场。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数据是毕业研究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基本依据,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对此项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要具体负责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织本单位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进行网上报名。

    2.为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准确,要求应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在校参加拍摄,未参加图像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3.关于图像采集费的交纳方式上,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精神,本次图像采集费由承担采集任务的新华社吉林分社现场收取。收费标准沿袭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2014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收费的说明函》的要求,采集费用每人20元。为便于现场收取,请学生一定备好零钱。

    4.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通过专用设备确认身份进行现场采集(临时身份证无效),请通知无二代身份证的学生抓紧补办。

    5.请务必通知参加采集的学生,本次采集于拍摄后30天(而非往年的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40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转发范围: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