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4〕8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对2011年度立项到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检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4]0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完成率,现对2011年度及以来立项到期未完成的省社科基金项目(附件1)进行检查清理(2010年度及以前立项到期未完成的项目,已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项目负责人抓紧完成项目研究,并在2014年12月29日前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附件2)和研究成果各3份报送社科处。逾期未提交者,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其作终止研究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并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上予以公示。
联 系 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laowang1.net
附件:1. 2011年度及以来立项到期未完成的省社科基金项目
2.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
3.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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