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5]1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配合我省负责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重大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日本侵华历史研究中心”、“伪满洲国历史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两个研究中心”)的科研发展和科研队伍建设,201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继续设立 “两个研究中心”专项课题。根据《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两个研究中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通字[2014]1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仅限于日本侵华历史方面的研究和伪满洲国历史方面的研究。本次立项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优长自拟论证申报。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立项数量控制在10项左右,每项资助研究经费平均1.5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以上。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
研究报告严格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基础类研究原则上不得选择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形式,应以选择系列化论文为主。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左右。
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申报人需谨慎填写。
被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研究成果与省社科规划办及“两个研究中心”承建单位共享。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从事日本侵华历史、伪满洲国历史方面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2. 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申报人原则上只限选择一个选题申报,不能兼报省社科基金其他类别项目。申报人、申报选题以及申报材料中的申报信息将纳入“两个研究中心”科研数据库,省社科规划办及“两个研究中心”承建单位有权使用所有申报信息。
五、申报办法及申报时间
1. 申报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201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附件1)和《活页》(附件2)各一式6份。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附件3)及电子版报送社科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E-mail: pengjing@laowang1.net
附件:1. 201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
2. 201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活页》
3. 2015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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