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提高专业课教师的双语教学水平和能力,留学基金委将支持有关高校利用现有渠道选派一线教师以成班方式赴国外研修教学法。留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在外期间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由留学基金委和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申报条件
计划派出教师应符合《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www.csc.edu.cn/article/756)的申请条件。不受回国服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已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单位公派项目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对未达外语合格条件的人员,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三、日程安排
1.有派出计划的单位请于6月20日(星期二)前将派出工作方案、中外合作协议、计划派出教师填写的《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学院为单位交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
2.学校将对所有派出计划进行评审并对计划派出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拟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
3.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日——10日。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并于9月公布录取结果。
4.成班派出人员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统一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四、有关说明
1.工作方案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1)详细描述研修目标和任务要求等;
(2)对实施范围、专业领域、留学国别、院校、期限及年度选派规模、资助内容、经费负担办法等进行基本情况的阐述;
(3)介绍研修方式、内容及课程安排时间表等(可另附);
(4)选派工作安排;
(5)对成班派出人员在外期间的管理及回国评估的具体办法。
2.中外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开展教师选派的有关内容,对经费安排、选派规模、选派批次等有明确规定,协议应真实有效。如已有合作协议中暂未明确上述内容,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者互换信函的方式进行确认,届时一并提交。有派出实践的,提交简要执行情况。
3.网报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请提前准备。
4.为方便工作请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laowang1.net
附件见6月1日的校内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