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调整方案》精神,现请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本学年2013级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参评人数基数为现有在校2013级非定向研究生数(硕士生须除去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数),获奖比例按研究生院去年批复计划执行。
一、评定对象:2013级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评选流程和要求:
1、申请者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由培养单位存档;培养单位须对研究生档案是否在校(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进行严格复查。
2、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订;
3、各培养单位须将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本单位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见附件2和3),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4、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18日前,提交纸版《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2)、《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3),同时发送电子版压缩包至machao@laowang1.net,邮件名标注:“××学院(所)+基本奖”,Excel名单按博硕分类,务必校准学生姓名用字和学号,名字中间不可有空格。
5、医学部所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定工作由其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管理处不受理医学部所属培养单位单独报送。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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